因為ronkoblue的建議(或慫恿?),我想了一想後,決定...
我們大家一起來通緝那個踩到本部落格人氣滿10000的那個人好了~ XD







抓到的話就...先拖出來毒打一頓 , 呃...不對,
是踩到的那個人,不管是用Print Scrn把畫面抓下來,或是拿相機、手機把畫面拍下來,
然後把能證明你就是那個踩到一萬的那個 兇手...幸運兒的畫面寄給我(keithhsiao@hotmail.com),我就把前一篇文章的呆貓拍立得照片送你啦~ 



最後請跟我一起大喊...奶茶公主~ 分我一點零頭吧~~ >Q<

f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Keith Hsiao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33) 人氣()